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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机构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我公司为您办理保险业务。我公司是根据保险公司或其他保险中介机构的委托或合作,在保险公司或其他保险中介机构授权或合作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监管规定的要求,我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在您阅读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公司客服进行咨询。如您不同意本告知书中的任何条款,您应立即停止后续保险的操作。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北京国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48号1幢321

(三)许可证名称及编码:保险中介许可证,201860000000800

(四)业务范围: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经营区域: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

(六)联系方式:010-62538000

二、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等内容。

三、您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保险标的转让、重复保险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规定,保险代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或其他保险中介机构的授权或合作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保险代理机构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公司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机构的责任。

五、本公司已按《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缴存了保证金。

六、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被代理保险公司或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如果您发现本公司存在误导行为、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或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并向我公司客服电话:010-62538000反映。

北京国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法律声明:本网站展示产品由保险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本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最终的产品详细内容以条款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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