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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i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

120种重疾、30种中症、30种轻症可保,保障广泛。轻症、中症多次赔付,少儿特定疾病额外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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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阳光人寿[2021]28号
产品分类:健康保险合作平台: 阳光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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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投保须知 保全服务 理赔服务 保险条款

投  保  须  知

 感谢您选择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您服务,请您在投保之前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1、为了使您详知所投保的保险内容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保之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确认已了解保险条款的各项内容(注意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等关键信息)。

2、投保资料是投保人向本公司申请投保的重要文件,本公司对投保资料及告知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3、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投保流程中的各项内容,不得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否则本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本保险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所有告知事项均以书面告知为准,口头告知无效。同时您的个人信息(地址、电话等)将作为计算保险费、核保、寄送保险合同、电话回访等服务的重要依据,请您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否则将不利于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未经客户同意,不会将客户信息用于本公司和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

4、如果投保人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请投保人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无法持续交纳保险费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合同解除。本公司将于续期保费应缴日前向投保人发出交费提示。

5、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如为未成年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责任的保险,投保人须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且身故保险金总和不能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额度。

6、为响应国家低碳环保的号召,公司为您提供的通知及函件将采用电子单证形式,您可以到公司官网或到您投保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中查询阅读。如您需要纸质单证,可到公司客服中心或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和客户维权电话95510申请。

阳光人寿保险保单变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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